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的背景下,如何建立更科学、更高效的监督体系,成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需要回答的重要课题。湖南宁远县纪委监委的探索实践,为此问题提供了可参考的路径。 监督机制的创新,源于对现实短板的直面。过去一些监督方式偏重事后处置,问题暴露后才跟进,预防作用不足。为此,宁远县纪委监委建立作风建设“红黄”警示机制,对党组织及时预警提示。该机制突出闭环管理:从问题发现与预警提示,到整改落实跟踪,再到销号验收,最后到责任追究问责,环节清晰、时限明确、责任到人,形成衔接紧密的约束链条。2025年以来,该县对4个党组织亮牌警示,推动问题整改率达100%,验证了机制的实际效果。 清单化监督是提升精准度的重要抓手。宁远县纪委监委依据《政治监督重点内容清单》,把监督重点具体化、事项化,减少随意性。针对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中统筹不足等问题,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有关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并通过四期督查通报持续传导压力。监督内容对应到具体任务,明确“做什么、怎么做、何时完成”,让整改更可操作、更可检查。通过3轮督查督导,该县交办整改问题27个,问责履行“两个责任”不力人员146人次,推动政治监督从“抽象要求”落到“具体执行”。 “一把手”监督是提升监督质效的关键一环。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常态化与县科局“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130人次,既提醒压力,也听取意见建议,推动形成上下互动、相互监督的工作格局。同时,全县政治生态研判同步推进,为精准监督提供依据,使监督更有针对性。 靶向发力是解决突出问题的有效办法。在“一树两严”专项监督中,宁远县纪委监委聚焦政绩观偏差、违规举债、损害营商环境等影响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问题。发现并查处领导干部不正确履职用权问题20个,交办整改违规举债虚假化债问题2个、损害营商环境问题50个。问题整改既规范了权力运行,也改善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体验。某局因审批环节设置不合理导致企业多头跑,在交办后3天内完成优化,办理时限压缩60%,说明了监督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推动解决。 对“四风”问题的持续整治,体现了监督的广覆盖与硬约束。查处“四风”领域问题105个,123人受到处理处分。严格把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在73批次3222人次审核中,52人次被亮起“红灯”,相关任用、评优资格被暂缓或否定,有效形成震慑,遏制不正之风。 巡察工作是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方式。宁远县深化巡察监督,完成十三届县委对县管党组织和村级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在第八、九轮巡察及各类机动巡察中,对31个县直单位、10个村级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07个,移交线索48条。巡察直接回应群众关切,例如桐山街道崇德村文家自然村村民反映的大路泥沙路问题,在巡察组介入后得到解决,体现了巡察监督的民生导向和实际成效。 巡察的关键在整改。宁远县委巡察办创新量化评估机制,开展2轮巡察整改评估,发现并纠正整改不到位问题97个,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完善制度102项,清退、上缴违规违纪资金360.62万元,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5%以上。实践表明,监督不能止于发现问题,更要通过闭环整改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从机制创新到体系完善,宁远县纪检监察机关正探索一条更贴合基层实际的监督路径。通过清单化监督、靶向发力、深化巡察等多项举措协同发力,逐步织密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监督网络,使监督更可操作、更有力度、更见成效。
监督的目的在于促进治理提升。宁远县坚持问题导向——依托制度机制——把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探索出纪律检查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其经验启示我们:只有把监督嵌入治理全过程,才能以清风正气护航一方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