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公安破获环境资源犯罪逾万起 生态警务体系守护北疆绿色安全屏障

12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系列发布会,公布了该区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全区公安机关共侦破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0191起,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坚实保障。

生态环境犯罪呈现复杂化趋势,既有传统的盗伐滥伐、非法狩猎等直接破坏行为,也有新兴的环评造假、尾气检测造假等技术性违法活动。

这些犯罪行为不仅直接损害生态环境,更威胁到区域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内蒙古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资源富集区,面临的生态保护压力尤为突出。

针对不同类型的环境资源犯罪,内蒙古公安机关采取了分类施策的精准打击模式。

在林草资源保护方面,重点打击盗伐滥伐和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犯罪,累计破获相关刑事案件698起;深入开展"平安原野"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1083起;2025年针对毁林毁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中,侦破案件2532起,现案破案率高达99.2%。

在矿产资源保护领域,公安机关建立常态化整治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煤炭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洗洞"盗采金矿、盗采稀土等违法行为。

特别是在黄河流域,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采矿采砂区域会战,累计破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718起。

同时,针对黑土资源这一珍贵的农业资源,东部五盟市联合开展专项会战,成功破获涉黑土地刑事案件108起。

环境污染犯罪治理方面,内蒙古公安机关连续5年在黄河流域7盟市开展"保卫黄河"专项行动,形成了系统性的治理格局。

执法部门紧盯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重点打击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造假、环评造假、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危废等违法行为,累计破获污染环境案件162起,有效斩断了多条非法利益链条。

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性和有效性,内蒙古创新建立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警务体系。

在"一湖两海"等重点生态区域设立专门执法机构,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生态资源富集区和风险隐患高危区布局生态警务室,全面推行生态警长制。

这一创新举措将专业执法力量前置到生态保护第一线,实现了预防与打击的有机结合。

同时,内蒙古还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联动"生态义警"、护林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将生态警务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这种多元化的保护模式不仅扩大了监管覆盖面,也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参与度。

从执法成效来看,内蒙古在环境资源犯罪打击方面取得的成绩,不仅体现在案件数量上,更重要的是形成了有力的震慑效应。

高破案率和严厉打击措施有效遏制了环境资源犯罪的高发态势,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创造了良好条件。

展望未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内蒙古在环境资源保护执法方面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提升科技化执法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区域协作和部门联动,构建更加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

从"治已病"到"防未病",内蒙古的生态警务实践为边疆地区环境治理提供了新范式。

当警徽闪耀在每一片林海草原,当法治利剑斩断每一条黑色产业链,这片占全国陆地面积1/8的广袤疆域,正以制度创新诠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

在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征程上,内蒙古探索的脚步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