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就像小时候那颗纽扣带给我的感觉温暖而烫人。

这出戏就叫《第三人称》,讲的是一对熟男熟女破镜重圆,一个伪乖乖女跟个天之骄子,其实两个人都喜欢对方。到了下午黄昏的时候,林聿淮拿着钢笔在案卷上写字,把办公室的落地窗都照亮了。这家伙是从常春藤毕业的大律师,连穿的袖扣都透露出一种高级感。我还记得他读书的时候,在办公室里解法律题目的样子特别帅气,就像瑞士的机械手表一样精准又好看。 我们认识的时候是在十七岁,我那会儿就像他课桌旁的一株含羞草。他做题时皱着的眉头就像雨露一样滋润着我,他在球场上跳起来的那一刻扬起的衣角给了我光合作用。这样的暗恋持续了三年,直到毕业照拍完,一切就都结束了。 后来我们再次见面是在一家咖啡厅里,他表现得那么从容自信。结果这次他竟然不小心捏碎了玻璃杯,鲜血顺着他的手掌纹流下来。但这个时候他笑了笑说:"这次我抓到你了。" 我慢慢才发现,其实我们俩都喜欢对方。原来他一直珍藏着我夹在课本里的便签纸,还偷偷把我衣服第二颗纽扣拿走了。 那天我后退的时候撞翻了公文包,把案卷全都洒了出来。原来这些案卷全都是我要离婚的材料。他赶紧用手撑住墙给我挡住公文包,领带都垂到我的锁骨上。他说:"我们结婚吧。"这句话就像小时候那颗纽扣带给我的感觉一样温暖而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