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阵子,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在谈一套新规,说是要帮外地公司把注册地搬到香港。咱们先看新闻,中新社香港5月14日报导说,这天特区立法会在会上通过了一份条例草案。这个《2024年公司(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简称“修订条例”,主要就是为了让在外国成立的公司能更方便地迁册来港。 其实在没改这条规矩之前,外面的公司想把户口迁到香港也不是那么容易。之前要么得把公司清算掉,然后再在香港重新注册一个;要么就得走法院核准的那种安排计划,才能变成香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这两条路子都挺绕的,光程序费钱不说,折腾起来也费时费力。 现在好了,按新规定走就方便多了。只要那家公司的背景没什么问题,人也信得过,还能保障成员和债权人的利益,兜里也有点钱(也就是有偿付能力),就能去申请迁册了。而且迁完之后,法律上它还是原来那个法人团体,生意也能接着干。哪怕这是公司的财产、权利、责任还有合同啥的,都不会因为搬了家就乱套。 至于以后交税的事儿也不用担心。要是公司在香港赚了同类的利润还得缴税,特区政府会给个单边税收抵免来顶账。一般来说,搬到这边来的公司待遇就跟在本地成立的没两样了。当然了,也得遵守《公司条例》的规矩。 许正宇局长说过,这套新机制把手续弄简单了。既能让那些原本就是在外地注册、但主要生意都在香港的企业把户口迁回来,还能帮特区政府多招揽些投资、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 至于这个办法具体啥时候能用?5月23日那天就生效了。那天起,大家也可以开始按新流程去申请迁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