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全面执行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采 55种降价药惠及重大疾病患者

国家药品集采制度实施以来,已成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的重要方式;第十一批集采在天津落地,意味着这个制度在基层更走深走实。 从降价幅度看,此次集采效果突出。以治疗系统性硬化病对应的间质性肺病的乙磺酸尼达尼布软胶囊为例,集采前患者每月药费超过7000元,集采后月均费用降至数百元,降幅超过90%。靶向抗肿瘤药物奥拉帕利降幅同样明显,从每月10000余元降至500元左右。相关药品价格明显回落,直接减轻了长期用药患者的经济压力,也让更多患者有机会获得规范治疗。 此次集采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天津市所有有使用需求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均参与,部分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也纳入集采体系。多渠道联动提升了集采药品的可及性,让不同就医与购药途径的患者都能享受到政策红利。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集采在坚持“降价惠民”的同时,引入“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的工作理念。药品采购不再只看价格竞争,而是更强调“优质优价、理性竞争”。为落实这一目标,集采设置了更严格的投标准入条件:要求企业具备两年以上稳定生产经验,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且近两年内无国家或省级药品抽检不合格记录。通过把好准入关与质量关,为药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也有助于维护良性市场秩序。 从更深层看,此次集采说明了医药卫生改革的系统推进。通过规范竞争机制、提高准入门槛、强化质量监管,在推动药价回归合理区间的同时,减少低价恶性竞争对质量与供应的冲击,为集采长期稳定运行提供支撑。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意义,不止于“降价”这个项指标,更在于以制度规则优化药品供给与使用,让群众用得起、用得上、用得放心。天津第十一批集采成果落地,是政策红利持续惠及民生的缩影。把好质量关、守住公平线、夯实供应保障,才能让集采在更长周期内稳定发挥作用,为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