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漏买二手车标价4.28万买的人啥都不知道

吕聪报道,在这个大家都特别重视消费维权的3月15日,西咸新区法院拿了个刚打完的案子来说事儿。2024年11月,有个叫李某的人想在平台上捡漏买辆二手车,网页上写得清清楚楚“无事故、无水泡、无火烧”。为了图个踏实,李某特意跑过去看了车,还反复问那个卖车的人车况咋样。那卖车的拍着胸脯说绝对没问题,李某这才放心地把4.28万元给转了过去,还找了个叫姜某的人帮他办过户手续。 可车一开回家就不对劲,各种毛病接二连三地冒出来。李某心里发毛,找了第三方机构去检测了一下,结果把他吓了一跳:这压根儿就是辆泡水车加事故车。为了搞清楚情况,他又找了人鉴定一遍,结论还是一样。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在翻手续的时候他发现了猫腻:卖家竟然开出了“阴阳发票”。拿来过户的那张发票上面只写了1万元(这张叫出入库联),但他自己手里那张却是4.28万元。 气不过的李某把某汽车服务公司和那个代办人姜某给告了。法庭上两方开始了互相推责:公司说车子早卖出去了,自己不是真卖家;姜某说自己就收了350元跑腿费,这事不怪他。西咸新区法院最后判了:这家公司虽然嘴上不认账,但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车卖了就是买卖关系;作为专门卖车的公司,明明知道车况却故意隐瞒不说,把破车当好车卖,这就是欺诈。 至于李某自己嘛,毕竟是个成年人,买车时也该多留个心眼儿审查审查车况。最终法院把账算了一下:让那家公司赔李某购车款一倍的钱也就是4.28万元,再把之前的购车款退回来。还有那个鉴定费377元也得公司掏。至于姜某因为只是个跑腿的办手续的人,就不用一起赔钱了。 负责这个案子的李峰法官说了现实生活中二手车市场的水很深:做生意的人啥都知道,买的人啥都不知道。有些黑心老板为了多赚钱故意糊弄人,甚至搞那种“阴阳发票”的把戏来糊弄消费者。好在这次原告买车后立马找人检查了,及时发现了问题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