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岁老人一辈子攒下900 多万积蓄,全被儿子一家拿走了!其中300万被儿媳妇的姐姐乔某甲继承了,这

91岁老人吕老太一辈子攒下900多万积蓄,全被儿子一家拿走了!其中300万被儿媳妇的姐姐乔某甲继承了,这事闹到了法院。最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个案例,一位90多岁的老太太因为这笔巨款跟儿子还有儿媳妇的姐姐对簿公堂。吕老太年纪大了、腿脚不方便,没法自己管钱,就把900多万的钱转给了儿子吕某存着。这期间是从2018年到2021年。吕某跟乔某乙是两口子,他们两口子就把这笔钱用来还房贷、过日子还有装修房子了。到了2022年7月,吕老太的儿媳乔某乙去世了。她死前留下遗嘱,说要把房产的50%和300多万存款给姐姐乔某甲继承,剩下的留给老公吕某。2024年的时候,吕老太发现自己存儿子那儿的钱早就被用没了。她觉得这钱是自己借给儿子的,就以债务纠纷起诉了吕某和乔某甲。吕某和乔某甲都不认账。深圳福田区法院判下来说:这笔钱没有借条,也没有借条上的意思表示,不能算借款;也没有证据显示是赠与;考虑到老人家不方便、母子关系还有钱怎么花的,认定是委托保管。因为这些钱确实是他们两口子过日子用的,算是共同债务。最后法院判吕某把900多万还给母亲;乔某甲也得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还钱。 法官讲了句实在话:家里的老人因为不方便或者信任子女,让他们代管养老钱是很正常的事。但要是事前没说好这是啥性质的钱、咋花法,这种口头托付就容易惹麻烦变成法律纠纷。从实际情况看,法院处理这类案子关键是要弄清钱是啥性质。得看双方怎么想、钱从哪儿来、大家怎么习惯做事、还有公平不公平,来区分到底是借的、送的还是管着的。如果说是借的,得有借条或者大家都同意借钱;要是送的也得看是不是老人家真的想送、合不合理;而那种老人家交给子女管的情况就当保管好了。保管的人得把剩下的钱还回去。要是子女把保管的钱花在两口子生活上了(比如还房贷、过日子),这就算是夫妻一起欠的债,配偶得一起还。 记者查了查别的类似案子发现很多老人因为年纪大、身体不好或者太信任孩子会把自己的存款交给子女管或者卖掉大房好养老了。这几年因为这样引发的家庭矛盾越来越多了。各地法院都建议老人家把钱给子女代管的时候最好签个书面协议说好怎么管、钱归谁用这样能避免以后麻烦。家庭矛盾往往就在亲情跟道理交界的地方发生了所以明确钱是啥性质留下证据讲诚信才能让养老钱既保住晚年又不把亲情伤了。 网友评论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同意负的债还有一方以个人名义在结婚时为家里日常生活欠的债都算夫妻共同债一方以个人名义在结婚时超出家里日常生活欠的债不算共同债但债权人能证明这是为了夫妻生活用的或者是大家一起同意的就除外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得到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还清被继承人欠的税款和债超过部分继承人自愿还的不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欠的税款和债可以不用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