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认罪认罚的具结书给签了,到底哪个时间点对你最划算?

你把认罪认罚的具结书给签了,到底哪个时间点对你最划算?这事儿其实挺讲究时机的,并不见得越早就越好。我是曹保印,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档子事。赶紧把手机打开,在百度APP里扫码下载或者直接拨打电话找专业律师聊聊。 上回说到审查起诉阶段签不签认罪认罚要仔细琢磨,这回我就告诉你,要是打算签了,哪个时间点最好。最高检、最高法出了个《指导意见》,第五条说得明明白白:认罪认罚贯穿整个刑事诉讼,侦查、起诉、审判哪一阶段都能用。这就意味着嫌疑人被告人随时都能签,压根儿没什么限制。 但这时候你得琢磨清楚:签得早到底是不是就真的最划算?一般人都觉得早签好,第九条规定“早认罪优于晚认罪”,其实就是说早点签能享受到更宽的量刑幅度。这么做的背后是为了省事。 为啥要这么规定?说白了就是为了省司法资源。一旦嫌疑人认罪认罚了,办案程序就能大大简化:侦查机关不用再费劲取证;起诉书不用写得那么长;审判庭能用简易程序或速裁程序;公诉方可以把证据打包一块儿出示不用一件件质证;速裁程序甚至还能把法庭调查和辩论都给省了。所以嫌疑人越早签具结书,就越能帮司法机关省劲儿。 要是拖到二审才签那时候基本就晚了,因为该走的诉讼程序已经走完了,再想通过这种方式省钱也没啥意义了。 有人根据经验大概估算过:如果是在侦查阶段就签了大概能拿到30%的从宽;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就只有20%;等到了审判阶段最多也就10%。 所以啊,如果当事人心里有数自己确实有罪而且检察院手里也有足够证据掌握的话,可以赶紧把具结书给签了。(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拍摄) 不过我还是得强调一点: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是清白的或者虽然有罪但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不合理、条件不能接受的话,千万别委屈自己去签!那时候你就得下定决心跟律师配合、跟检察院好好博弈一把,争取到一个让你满意的结果再说。 在时间上多磨一磨是值得的。 之所以要在这个问题上这么慎重对待是因为一旦签了要想反悔可就太难了。 虽然法律上说早认罪比晚认罪好但实际上在具体的量刑幅度上差别并不会特别大。 上面提到的那些百分比数据都是大家的主观估算并不是客观的大数据统计。 北京国咨律所一直都在为老百姓讲法律。我是北京国咨律所的首席顾问曹保印如果你有什么法律问题都可以在下面留言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