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民间借贷很火,大家常爱把钱借给别人分年还。比如2022年时,原告张某和被告刘某签了个借条,约定刘某要从那年起每年7月还5万元,一共还四年凑够20万,王某也在借条上给签了个字做担保。这几笔账截至2023年刘某已经还了两期一共10万,但到了2024年7月的第三期款项到期时,刘某既不还钱还把张某的催款电话挂掉,甚至直接表示不想再还后面的钱了。张老师气不过,把刘老师和王某告上了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大邑县法院的法官看了案子后觉得,这笔借贷是合法的,那些分期还款的约定也得算数。本案最大的问题在于:刘老师现在就耍赖不肯还钱的行为算不算违约?王某还该不该替他还钱?法官解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明确说不还钱了,或者用实际行动表明不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以直接要求他承担责任。刘老师到期不还钱还撂挑子不干,已经让张老师没法相信他还会继续还钱,这就是法律上说的预期违约。所以法官支持张老师要求刘老师一次性还清剩下的10万。关于担保方面,因为借条里没写清楚王某是要承担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王某只能算是一般保证。也就是只有在把刘老师名下的财产都给强制执行了还不够还的时候,王某才需要出来顶债,顶了之后还能找刘老师追偿。这个判决告诉大家两个很重要的道理:第一是以后做分期还款的时候要把合同写清楚;第二是签担保的时候一定要搞明白自己要担什么责。大邑县法院这次判案不光维护了张老师的权益,也给民间借贷画了个清晰的底线。大家以后借钱或者担保都得把话说开说死,别弄得以后双方对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