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发布2026年68项重点任务 以制度创新与项目建设双轮驱动

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正进入新建设阶段;日前印发的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为示范区在"十五"开局之年的发展明确了方向和目标。 当前,示范区建设有从初期形象开发向深层功能跃升转变的重要任务。该转变要求示范区不仅要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更要在制度层面实现突破——打破行政壁垒,推动生产要素跨域流动。同时,示范区还需要在绿色低碳发展上树立标杆,为长三角乃至全国高质量发展提供示范。 为此,示范区采取了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双轮驱动"的策略。在制度创新上,2026年安排了32项重点工作,涵盖规划管理、土地管理、生态保护、要素流动、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具体包括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五年评估,确保发展方向的科学性;兼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探索跨省域生态环保分区管控,强化生态保护的协同性;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营造统一的市场环境;推动人才计划互认和人才共享码建设,促进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持续开展跨省域中高职贯通招生,推动教育资源共享。 项目建设上,示范区针对"一厅三片"、高新区等重点区域,以及互联互通、生态环保、数据集群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安排了7项重点工作。这些项目涵盖了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多个维度,形成了梯次推进的建设格局,力争实现一批项目建成投用、一批项目加快建设、一批项目新开工目标。 其中,水乡客厅作为示范区的重要功能区,其高标准运营将成为展示示范区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同时,筹办各项重大跨域体育赛事,既能提升示范区的知名度和吸引力,也能促进区域间的人文交流和合作。这些举措说明了示范区建设从硬件设施向软件服务、从经济功能向社会功能的全面升级。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示范区2026年的工作安排反映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经过前期的探索和积累,示范区已经具备了从试点向示范、从局部向全域、从形象向功能转变的条件。通过制度创新打破壁垒,通过项目建设完善功能,示范区正在成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引擎。

示范区建设进入"功能见效"关键期,既需要工程项目打造实体空间,更需要可执行、可评估的制度体系提升治理效能;落实68项重点任务,将绿色理念转化为发展实效,示范区才能在"十五五"开局之年交出示范性答卷,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