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从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看,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风险点呈现“线下有组织犯罪与线上侵害叠加”的特征。
一方面,个别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通过暴力、软暴力及经济渗透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强迫交易、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借助“关系网”“保护伞”逃避打击,破坏基层社会秩序与营商环境。
另一方面,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获取、传播公民个人信息并实施“开盒”等网络暴力行为,导致侵害从虚拟空间蔓延至现实生活,给受害者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和正常工作生活带来持续性威胁。
原因: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往往与多重因素交织相关。
其一,历史积累与利益驱动叠加,部分人员以赌博、暴力纠纷为起点逐步形成团伙化、组织化犯罪,并通过非法采矿等攫取经济利益,形成“暴力护利、以利养黑”的循环。
其二,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失守底线,包庇纵容甚至充当“保护伞”,导致违法犯罪成本被人为降低,犯罪组织得以坐大。
其三,行业监管与基层治理仍存在薄弱环节,如矿产资源管理、农村基层选举等领域若制度执行不严、监督不到位,容易被黑恶势力渗透利用。
其四,网络空间匿名性与跨境传播便利,为非法获取数据、组织网络暴力提供了土壤;加密通讯工具、境外隐秘渠道等降低了侦查取证难度的可见性,增加了治理复杂性。
影响:典型案例反映的危害具有外溢性和长期性。
以王某某等人涉黑案为例,犯罪组织在当地实施违法犯罪80余起,依靠“保护伞”称霸一方,直接冲击群众安全感,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并对基层组织建设、公共资源管理造成侵蚀。
以赵某、成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为例,被告人通过境外渠道收买、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组织发布侮辱、诽谤文案并诱导“电话、短信轰炸”等行为,形成网络暴力链条;相关频道、群组成员数量多、传播量大,促使不特定网民参与线下跟踪骚扰,增加现实侵害风险,已出现受害者罹患抑郁症等严重后果。
此类案件还会削弱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与网络空间秩序的信心,影响社会心理稳定。
对策:从办案机制与治理路径看,检察机关在典型案例中体现出“依法介入、协同办案、监督深挖、源头治理”的思路。
一是做实依法介入侦查,围绕涉黑案件法定构成要件完善证据体系。
相关检察机关依托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等机制,会同公安机关对取证方向进行细化,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提出针对性取证意见,提升指控的准确性和证据的稳定性。
二是深化一体履职、统一调度专业力量,增强重大案件办理合力,通过市、区(县)两级业务骨干协同,保障案件高质效办理。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既依法惩治犯罪,也紧盯“保护伞”线索,推动“打伞破网”向纵深推进。
涉黑案中检察机关发挥刑事检察与检察侦查一体化优势,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等案件,监督立案并依法提起抗诉,体现对司法公正的刚性维护。
四是以检察建议推动系统治理,针对矿产资源管理、基层选举等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向主管部门提出治理建议,促进行业整治,实现惩治与预防并重。
五是针对网络暴力与个人信息犯罪,完善跨平台、跨区域协作与取证机制,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和数据安全义务,提升对“开盒”等新型侵害的发现、处置和追责效率,形成对网络空间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前景:从审判结果与社会治理导向看,依法严惩与制度修复正在形成合力。
王某某涉黑案已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并经二审维持,主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彰显对严重暴力犯罪和组织化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也释放出依法打击与追缴违法所得并重的信号。
网络信息犯罪治理方面,随着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跨部门协同更加顺畅、平台治理力度持续加大,对利用境外渠道组织网暴、非法贩卖数据的打击将更具精准性和穿透力。
可以预期,检察机关将继续以高质效办案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把个案办理与类案治理相结合,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这五起典型案例的发布,是最高检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的具体体现。
通过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深化法治建设,检察机关正在为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当前,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日益复杂,犯罪形式也在不断演变。
检察机关需要继续创新工作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同时,全社会也应当形成共识,齐心协力推进法治建设,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有序、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