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不仅要改善居住环境还要激发城市内部的活力

党中央和国务院把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列为重要战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自然资源部也就此出台了新的政策。这个通知对城市更新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在这个文件里,强调了城市更新不仅要改善居住环境,还要激发城市内部的活力。 政策把地方实践和基层需求考虑进来,增强了规划管理的弹性,满足不同更新项目的需要。详细规划还可以根据上位规划进行评估和优化,并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统一管理。地方可以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正面清单,符合清单的项目可以直接视为符合规划要求。还有,涉及到加装电梯、停车充电设施和公共空间等民生问题的项目,审批流程会被简化。 新政还鼓励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的产业,并给予5年过渡期。期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期满后符合要求的还可以办理新用途手续。这个措施给市场主体提供了明确的预期和培育期。还有,鼓励在保证安全和远期规划的前提下,推进存量土地和空间的临时利用。 规划要重视资源整合,培育持续更新动力。要求积极开展自然、景观、文化遗产等特色资源调查与活化利用,探索建立多门类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整体运营机制。这个导向旨在推动更新项目转向片区统筹系统提升。 新政也强调优化登记服务保障权益与流程顺畅。在“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环节推出便民利企举措比如预编不动产单元并办理预告登记。这些措施降低产权调整带来的交易成本与不确定性。 政策要求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公平公正、包容审慎原则处理问题。 这次两部门联合发布支持措施是对城市更新进入深水区后所遇到共性难题的一次系统性政策供给。通过规划管理弹性设计、土地政策激励相容、存量资源创新盘活、产权服务流程优化以及历史问题务实处置构建更具包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制度环境。 这些措施不仅帮助当前一批更新项目加速落地,长远意义上为探索中国特色城市更新之路提供重要政策框架与实践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