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央视曝光部分水产市场商户在活鱼运输中违规使用化学麻醉剂,引发广泛关注。调查显示,重庆、山东、安徽等地有市场工人通过加入丁香酚、工业酒精及兽药MS-222等方式,使活鱼进入“假死”状态,以减少运输损耗。其中,工业酒精可能含有甲醇;MS-222虽属兽药,但已明确禁止用于食用鱼;丁香酚在观赏鱼领域允许使用,但未经安全评估用于食用鱼,仍存在健康隐患。
活鱼“看得见的鲜活”不应建立在“看不见的化学操作”之上。治理此类问题,既要依法严查违法行为形成震慑,也要用制度和技术为行业提供可行替代方案。让每一条鱼在透明链条中流通、在规则之内上市,才能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稳定消费者信心,推动水产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