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燃放作为传统年俗寄托着辞旧迎新、祈福纳祥的情感寄托,但其瞬时高温、明火、爆燃冲击等特点,也决定了稍有不慎便可能引发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为防范安全风险、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汕特别合作区有关部门近日联合发布2026年烟花爆竹管理通告,对销售和燃放活动作出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与提示,发出“严格管理、源头管控、依法治理”的明确信号。 从“问题”看,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具有集中性和叠加性。一方面,人群聚集、车辆往来频繁,燃放点位若选择不当,易与建筑物、绿化带、车辆及行人形成近距离接触,增加伤害概率;另一方面,冬春季气候偏干、风力变化快,山林、工棚宿舍等区域一旦出现火源,火势蔓延速度快、救援难度大。同时,违规燃放还可能引发噪声扰民、公共秩序扰动以及环境空气质量短时波动等问题,影响节日氛围和城市运行。 从“原因”看,风险主要来自三方面:其一,部分群众对禁放区域和安全规范掌握不足,存在侥幸心理或从众心理;其二,燃放活动的随机性强,容易出现“临时起意、就地燃放”,导致靠近居民楼阳台、楼道、屋顶等高风险点位;其三,烟花爆竹本身属于易燃易爆物品,若涉及无证销售、非法储存或来源不明产品,产品质量和储运环节风险深入放大。通告在全区范围内明确禁止销售,正是从源头减少流通与储存风险,避免“身边囤货”带来的隐患。 从“影响”看,通告对重点区域实行禁放管理,体现出风险分级和重点防控的治理思路。按照通告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禁放,旨在维护公共机构正常秩序和重要资产安全;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禁放,是为了降低对交通运行与人员疏散的影响;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其周边、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禁放,直指可能造成连锁事故的关键节点;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且特殊群体集中的区域禁放,强调对脆弱人群的保护;山林、公墓山等重点防火区及周边禁放,回应季节性火险高发特点;高层建筑、工厂区域、工棚宿舍、人口密集居住区禁放,则着眼于建筑结构复杂、疏散困难、可燃物集聚等现实情况。此外,将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纳入禁放范围,也反映出对环境监测稳定性和空气质量治理的统筹考量。 从“对策”看,通告既划出“红线”,也给出“可操作的安全边界”。对于禁放区域以外的燃放行为,通告明确不得在居民楼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等处燃放,不得向人群、车辆、船舶、建筑物和公共绿地抛掷点燃物,不得妨碍通行,更不得以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上述要求直指常见风险场景,有助于将“燃放自由”约束在安全可控范围内。执法层面,通告强调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涉及的规定予以处罚;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及损失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触犯刑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明确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生产、经营、储存活动,形成“源头严控—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的闭环治理。 从“前景”看,随着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提升,节日安全管理正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下一步,禁放规定的落地效果,关键在于宣传提示是否精准覆盖、巡查劝导是否及时到位、群众是否形成自觉遵守的社会共识。通过加强社区网格化提醒、重点点位巡防、消防安全宣传以及对违法销售储存的持续打击,可望进一步降低节日火灾事故和伤害事件发生率。同时,倡导以电子鞭炮、灯光秀、公益文化活动等更安全环保的方式营造年味,也有助于在尊重传统与守护安全之间找到平衡点,推动形成更为文明的节庆新风尚。
当烟花与城市安全成为必须兼顾的命题,深汕特别合作区用制度创新给出了答案。从刚性约束到柔性引导——从单一禁令到系统治理——这份通告背后反映的是城市治理理念的升级。在传统与现代的交汇点上,每个公民的守法意识与责任担当,终将成为节日平安最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