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务员考试曝"诈分"事件 考生伪造成绩扰乱招录秩序引热议

近日,一起发生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中的"虚假成绩单"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事件反映出公考制度中存在的漏洞,也暴露了部分考生诚信意识的缺失。 事件的起因源于一个竞争激烈的岗位。去年12月,2026届硕士生李明报考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一职,该岗位仅招录一人。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名自称笔试第一的网友发布了成绩截图,显示其笔试成绩为79.7分,而李明的笔试成绩仅为65.25分,相差14.45分。按照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计分规则,李明要在面试中高出对方15分左右才能实现反超,这在实际操作中几乎不可能。面对这样的"绝望"局面,李明放弃了参加面试培训班的计划,转而采取"重在参与"的消极态度。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名自称"第一名"的考生还主动通过私信与李明联系,在聊天中不断强调自己的投入与处境,继续加强了心理暗示。直到3月7日,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公布,李明才发现真相——对方的笔试成绩仅比自己高0.05分,那份79.7分的成绩单完全是伪造的。 调查过程中,李明与同岗笔试第三名陈磊交流,发现对方也曾被这名考生通过相同手段"欺骗"。根据陈磊提供的聊天记录,这名考生在面试当天晚上删除了陈磊的微信,次日重新添加并道歉,承认"确实挺卑劣的"。这诸多行为表明,伪造成绩单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的欺骗行为。 从法律角度看,这起事件的性质远超道德范畴。北京市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和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顾玺曦均指出,该考生的行为已涉嫌违反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第12条规定,伪造、变造与录用涉及的资料的行为应被定性为严重违规,应考虑终止其录用程序。顾玺曦律师强调,该考生通过捏造虚假事实、欺诈方式诱使竞争者放弃竞争,直接破坏了考试的公平性,构成了对招录工作公平秩序的干扰。对于法官助理这类司法岗位,诚信与公正属于一票否决的底线要求,招录部门应当谨慎处理。 这起事件的影响不仅限于个案处理。它暴露了现行公考查分制度的漏洞。目前,考生只能查到自己的分数和排名,无法看到同岗位对手的真实分数。这种信息不对称为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使得虚假信息有机可趁。相关材料已被整理成举报信寄送至招录单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到相关情况,目前正在处理。

公考可以竞争,但必须在规则与诚信之内。以虚假信息干扰他人、扰乱招录秩序——损害的不只是个体机会——更是制度公信力与社会对公平的信心。完善信息核验与公开机制、严格依规处置违规行为、强化诚信约束,才能让“凭实力上岸”成为更稳定、可预期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