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终审明确:同居暴力同样纳入反家暴规制 施暴致残获刑并赔偿58万余元

一、案件核心事实 2023年3月3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份具有代表性的家暴案件判决。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某在与陈某同居期间,因感情纠纷对陈某实施暴力,致陈某重伤二级、八级伤残。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判令其赔偿各项损失583347.26元。 二、法律适用突破 本案的关键在于明确:同居关系中的暴力行为可适用《反家庭暴力法》。主审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基于共同生活形成的事实关系,其暴力行为应参照《反家庭暴力法》对应的规定处理。该认定直接援引《反家庭暴力法》第37条,即“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三、司法实践创新 1. 责任认定实现刑事、民事同步追责。刑事部分,法院依据刑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规定,结合暴力手段、损害后果及悔罪表现等因素量刑。民事部分,赔偿覆盖医疗费、护理费以及劳动能力损失等长期影响。 2. 证据采信形成更清晰的实践指引。受害人及时报警、固定伤情证据的做法得到法院认可,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维权路径。 四、社会影响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专家认为,该判决回应了同居关系反家暴实践中的难点。过去,同居关系暴力受害者常遇到举证、立案等障碍。此次判决为司法机关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明确参照,也向社会表达出清晰信号:亲密关系不是暴力的“免责区”,任何形式的暴力都将被依法追究。 五、维权路径建议 针对同居暴力受害者,法律专业人士建议: 1. 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 2. 保存聊天记录、就医记录等关键证据; 3. 视情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4. 向妇联、法律援助机构等寻求专业支持。 六、未来展望 随着社会变化,非婚同居关系日益普遍。本案判决有望推动主管部门深入细化反家暴制度的适用规则,强化对各类亲密关系中弱势群体的保护。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已着手研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

依法治理亲密关系暴力,关键应当以伤害事实为判断基础、以权利保护为导向,而不是以是否登记结婚作为分界。北京三中院该案通过终审裁判与典型案例发布表明:共同生活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以亲密之名实施侵害将面临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的双重后果。规则更清晰、救济更可及、协同更有效,才能让“暴力零容忍”落到每一次具体的人身安全保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