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谴责专利诉讼"精心算计",露某美公司五日速诉宇树科技案尘埃落定

一起备受关注的专利侵权纠纷历时半年终见分晓。

2026年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5)最高法知民终756号民事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关于杭州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构成专利侵权的裁定。

这起案件始于2025年7月,杭州露某美日化有限公司以宇树科技生产的仿生机器狗侵害其“电子狗”发明专利为由提起诉讼,索赔金额从初始的500元骤增至二审阶段的8000万元。

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技术特征比对。

露某美公司主张其2018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涵盖仿生毛皮、液位传感器等核心技术,认为宇树产品构成全面侵权。

但司法鉴定显示,涉诉机器狗既无可变色毛皮结构,其力传感器与专利所述的液位传感器亦存在本质差异。

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技术方案比对需遵循“全面覆盖”原则,被诉产品未体现专利核心特征。

值得关注的是法院对诉讼行为的定性。

判决书披露,露某美公司在2025年6月25日通过转让获得涉案专利,其主营业务为日化产品,与机器人技术毫无关联。

更引人质疑的是,该公司在取得专利仅5天后立即发起诉讼,且在诉讼过程中频繁变更索赔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这种通过虚高索赔施压、又刻意降低标的规避诉讼费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滥用知识产权诉讼权利。

该案暴露出当前专利领域的突出问题。

随着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部分企业通过收购专利构建“诉讼陷阱”,尤其偏好选择拟上市或融资阶段的高科技企业作为目标。

法律专家表示,此类行为不仅浪费司法资源,更可能抑制技术创新活力。

本案判决首次在终审层级明确,对明显缺乏技术关联性的专利主张应从严审查,对恶意诉讼行为可适用司法谴责。

从行业影响看,该判决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一方面为科技企业厘清了专利侵权判定的技术标准,另一方面通过司法评价体系遏制专利投机。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发明专利授权量达79.8万件,但同期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同比增加23%,反映出专利质量参差不齐的现状。

本案确立的裁判规则,有望引导市场从“专利数量竞赛”转向“核心技术突破”的健康发展轨道。

知识产权保护不是“谁声大谁占理”,更不是“算成本、打心理战”的博弈工具。

唯有让维权建立在充分证据与诚信行使之上,让创新竞争回到技术实力与产品价值,才能真正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稳定企业预期,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成长。

司法对诚信原则的坚守,既是在为个案定分止争,也是在为创新生态立规明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