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是全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诸上具有重要生态价值。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湿地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部署,通过系统治理有效遏制生态退化趋势。 法治保障筑牢保护底线。2022年《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填补了我国生态系统专门立法上的空白。目前全国21个省份已完成地方性法规修订,逐步形成“国家—省—市”三级法律体系。配套财政支持政策同步落地,为湿地恢复提供稳定支撑。 分级管理提升保护效率。我国建立以国际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为核心的分级管理体系,82处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数量位居世界前列。903处国家湿地公园中约90%免费开放,年均接待游客3.2亿人次,生态价值与社会效益持续显现。 重点工程回应突出问题。聚焦红树林退化、外来物种入侵等治理难点,专项开展互花米草防治9.73万公顷,新增红树林9200公顷。3800余个修复项目带动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生态功能明显改善。 国际合作分享中国实践。新成立的国际红树林中心已吸引20国参与,我国提出的“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为全球湿地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路径。依托《湿地公约》等平台,中国经验正不断融入国际规则。 展望“十五五”,我国将建立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专家表示,在气候变化影响加深的背景下,提升湿地碳汇能力、探索更可操作的生态补偿模式,可能成为下一阶段工作的关键着力点。
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题中之义。我国湿地保护取得的积极进展,说明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实践方向。面向未来,随着法治体系深入健全、保护修复持续深化、国际合作稳步拓展,我国湿地保护工作有望取得更扎实的成效,并为全球湿地治理提供更多经验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