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销售中高风险基金误导71岁老人

北京大兴法院判决某银行赔偿王女士85万余元,因为这家银行在销售一款中高风险基金时误导了71岁的老年投资者。王女士原本风险测评为稳健型,理财经理为了卖产品,让她重新做了一次测评,结果变成了成长型。随后王女士通过手机银行把200万元买了基金,结果两年半后亏了43%。 庭审时银行辩称,风险测评结果变成成长型,而且是王女士自己在手机银行操作的,所以亏损是她自己的责任。但法院发现,两份测评问卷答案差异很大,王女士在第二天做的成长型测评不符合实际情况。法院认定这个结果不能代表王女士的真实意愿,还是得听第一次的稳健型结果。 银行的销售过程也存在违规。虽然是在手机银行上操作的,但整个过程是在银行网点外的餐厅里完成的,并没有按照规定在营业场所进行“双录”。这是违反规定的。 而且,银行没有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这款中高风险的基金不适合稳健型的老年投资者购买,银行也没有向王女士完整地说明风险。因此,银行没有履行适当性义务,存在明显过错。 最终,法院认为银行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王女士的损失。法院判决这家银行赔偿王女士本金损失85万余元。 法院提醒老年投资者理财要守住三大原则:一是如实填写风险测评,不要为了买产品而造假;二是在银行销售专区办理业务,留意“双录”流程;三是拒绝盲目跟风投资,看不懂的产品要让家属帮忙看看或者让银行人员解释清楚。